第66章 公主万安-《天生赢家[快穿]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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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山海再怎么想着奇货可居不敢妄想太高,也不知道林运的真正目的和野心,这些日子,他可是尽心打点林运的起居各项事务。
不仅花费千两白银买下了这座宅院,之后又陆续买了厨娘,小厮,门房等人。
对这些金山海振振有词道,“林公子你可是文曲星下凡,未来的状元公,身边总要有小厮伺候的。”
林运每次一听到这样的话,心中就不免苦笑,他要是能高中状元,就不必想着走洛河公主这条门路了。但金山海似乎已经认定了,就林运这样的冲天才华,怎么可能名落孙山。
这一半的缘由还得归于,林运为了能博得洛河公主青睐,又心知自己并无多少文墨,以读书为名推拒了所有往来拜访,金山海也就以为他是真心苦读。
被一宅子的人期待着守着他读书的目光中,林运也有些压力山大。
这日便放下了笔,道,“读万卷书,不如行万里路。我也该是时候出去走走,开阔眼界了。”
金山海点了点头,“林公子说的有道理,那我这就去拿些拜帖来,让林公子挑两三个赴会。”
其实他也早就眼馋这些诗会宴会了,举办的可都是达官显贵,最有名的文人墨客,林运不去的时候他还有些肉疼呢,去了能结交多少人脉。
林运挑挑捡捡了好一会儿,金山海只以为他是只挑自己喜欢的诗会宴会,却不知林运是在思量可能用到的诗词,最好是那种一拿出来就震得四座鸦雀无声,自惭形秽也就不会来找他交流文墨的,人家写诗,三成靠勤奋,七成靠天分,而他只需要在心里思索片刻就好了。
最后,林运挑出来都江芙蓉园诗会和宋王府的建阁宴会,勉为其难决定去赴宴。
金山海道,“我这就去准备赴会的衣物还有礼品,林公子已在京城扬名,自然不能随随便便赴会。”
林运也不得不感叹金山海此人的圆滑和贴心,日后留在身边也不错。
金山海特地在京城最好成衣铺定做的蜀锦儒士服,还有玉佩绣带,一身打扮起来,与京城的贵公子相比也不差了,而且还兼有读书人的风雅清高。
林运先去的是都江芙蓉园诗会,虽说文人相轻,但参加的人多是只有名声,而无官职高位,即便有什么问题,林运也能想办法圆回来。
作为自公主府宴会那日《清平调》《锦瑟》后,这还是林运第一次在京城公开场合露面,引来了众多的关注。
之前林运拒绝各路人拜访,书写笔墨,也不是没有刁钻或质疑的人,但随着一篇篇的传世佳作出现,也几乎打消了外人的疑虑。
试问若是有人代笔,为何不自己扬名,随便一首都能让人名利双收。林运的来历出身早就清清白白,袒露无疑,也不可能让人心甘情愿地让与名利。
诗会热闹非凡,文采风流,林运却始终不语,有人不喜他这般孤芳自赏,纵是才华再高,也至于高傲如此吧。
林运淡淡一笑,仅写下了一首《芙蓉园序》,
“夫天地者,万物之逆旅也;光阴者,百代之过客也。而浮生若梦,为欢几何?……”
众文人心服口服。
享受到身边雅妓崇拜的目光,林运也颇为自傲,文人诗会少有女子参加,但却不缺雅妓花魁,文人才子只当这是风流雅事,而因为林运的名声,主办人还特地让最出色的雅妓芙蕖陪在他身边侍酒研墨。
最出色的雅妓,自然无论是才情,还是容貌身段都是最佳的。
林运看了以后忍不住心中一动。但酒意一醒,不免凛然,他之前为得到洛河公主青睐,不曾出入秦楼楚馆,打造自己‘洁身自好’的形象。
但芙蕖那艳若桃花的容貌,娇媚动人心弦的眼波,又让他有些忍不住搂进怀里。
芙蕖脸颊上如红霞飞过,颜色更媚,更艳了。
旁人见了也只笑叹少年风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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