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 黑手-《跟科技树谈恋爱[三国]》
第(1/3)页
宛城,距离许县不过200公里,大部队行军五天就能抵达。若是换成骑兵则更快,朝发夕至不在话下的。
这种距离想想就让人觉得不安,张绣可是西凉兵出身的武将,打小就跟着叔叔在董卓的部队里混,这骑兵背景就是相比这个时空的曹操也是不虚的。
只是在董卓死后,西凉兵争相内斗,恣意称王。张绣的叔父也死在了一次劫掠中。张绣作为一个年轻人,还算是有头脑的,他带着嫡系部队离开了已成火坑的长安,往南方求食,最终被荆州刘表所接纳,安置在刘表、曹操交界处的宛城。
文质彬彬、学子云集的许县,与西凉铁骑盘踞地之间只有一天路程!
这也无怪乎张绣进入宛城的第一天,就成了扎在曹氏心口的一根刺。
必须拔掉张绣,其紧迫性远在陶谦和刘表之上。
为此,曹操发兵十万,分三路前往许县。此时正是金秋十月,秋收刚刚结束。鄄城南边的黄花海见证了这次浩大的战前动员,一车接一车的黄豆、马草、行军干粮、伤药……顺着平整的碎砂水泥大道向前延伸开去,一眼望不到尽头。
所谓三军未动,粮草先行。
而曹操此时一身戎装,马后,是伴随他长大的虎豹骑。二十年世事变迁,最早的那批虎豹骑少年中不乏有战死或因伤退役的,而与此同时,年轻的面孔补充进来,第二代骑手,第三代骑手……新老更迭,只有军队的气质一成不变。
整整一万骑兵列队营帐前,竟然能够做到连半点不和谐的马匹嘶鸣声都没有。高超的骑术、严整的纪律、狂傲的杀气,都收敛为铁一样的沉默。
这就是虎豹骑。
入伍不满一年的临时兵和义务兵们只能向他们投去敬畏的眼神,然后努力将身板挺直。
曹操在绘有“曹”字的军旗前洒下一碗水酒。“诸位,颍川许县,乃学宫要地。先帝的遗骸葬在那里;为尔等疗伤诊病的医堂总部在那里;你们穿的军服,吃的口粮,用的兵刃,无一不是从那里出来的。咱们的子孙,最有学问的也将往那里去。诸位,此守家之战!宁死——不退!”
“不退!不退!不退!”无数成年男子的呼喝声如同海啸般炸裂开去,仿佛火星引燃了油桶。
曹操上马,举起兵刃:“出发!”
无数马蹄铁踩上兖豫新道,伴随着步兵的脚步与长武器末端撞击地面的声音,向前奔去。
一个身穿短褐、守城士兵打扮的斥候,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。他手持一枚刻有“生”字的绿翡翠,直接冲入队列中,满脸烟灰血痕带来了战火的味道。
黑衣黑甲的骑兵们早就见到了这么个愣头青,本来是准备远距离射杀他的,然而等见到那块大翡翠都变了脸色。只等那名斥候到了近前,才用矛拦住了。
“你是何人?为何有这枚玉佩?”
那名穿着破破烂烂的士兵张嘴就是青州口音:“我有紧急军情,要面见孟德公。”
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