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四章 (情敌竟是我自己!)-《反派未婚妻总在换人设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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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是他不久前亲口说出的话。

    裴渡像只炸毛的猫,绯红蔓延到耳朵尖:“谢、谢小姐!”

    谢镜辞还是笑:“不用谢。”

    谢镜辞与裴渡来到山崖边,正是景观最为绚丽的时候。

    此地偏僻,少有人烟,复苏的灵力自四面八方而来,向东海聚拢。灵力散发的微光好似星点,连缀成条条细线,有如星河倒灌,顺着风的方向缓缓前行,汇入海潮之中。

    天与山与水,仿佛成了彼此倒映的错综镜面,分不清虚虚实实真真假假,唯有白芒如故,充斥天地之间。

    “不赖吧?”

    顾明昭很是满意:“这座山视野开阔,最适合观赏此番景象。”

    他说着咧嘴笑笑:“等蛊师的事儿结束了,我再带你们去别的地方逛逛。东海特别有趣,我是老熟客了――韩姑娘,你也来吗?”

    她之前准确道出了景观来临的时间,顾明昭对此颇有疑惑,然而出言询问,对方只说是在凌水村时偶有听闻。

    少女本是沉默不语,闻言轻抬了眼,又迅速低头。

    她动作很快,从口袋里掏出几个小瓷瓶,伸出手,竟是要递给顾明昭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除虫的药,除草的药,让花迅速生长的药,治病的药。”

    她仍把手指藏在袖口中,小心翼翼不露出来,咬了咬下唇:“……给人治病的药,你可以用,不要给花。”

    顾明昭头一回听她说这么多话,受宠若惊:“给我的?”

    韩姑娘点头。

    “谢谢谢谢!我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时常生病,尤其那株牡丹,我一直很头疼来着。”

    他欢欢喜喜接下:“韩姑娘,我没什么可以作为报答的谢礼,等明日的时候,送你一些花吧。”

    对方不置可否,只是低低应声:“那株牡丹花……的确挺娇贵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它很漂亮啊!那是我院子里最好看的花。”

    顾明昭笑道:“不瞒你说,花种子是某天莫名其妙出现在我门口的,许是仙人赐福,我将它种下以后,运气果然好了许多――在那之前,我还以为自己太没用,被好运嫌弃了。”

    她听罢一顿,破天荒抬起视线,与他四目相对:“顾公子……很好,有用。我一生少有这样开心的时候,全因为有你。”

    韩姑娘是真的很不会说话。

    她言语笨拙,说着耳廓隐隐发红,顺势低下头去:“时候不早,我该告辞了。各位保重。”

    顾明昭以水风上仙的身份作为担保,亲口坦言在她身上感应不到邪气,倘若强行扣押,他们反倒成了不讲道理的那一方。

    韩姑娘走时神色如常,孟小汀左思右想想不通,盯着她逐渐远去的背影瞧:“如果她不是蛊师,那为何要来到此地?我们又如何才能找到幕后真凶?”

    “虽然很可能作废,但我有个办法。”

    顾明昭靠在一棵树干上,神色微凝:“假如温知澜真是白家的女婿,按照蛊术世家一脉相承的传统,会在他体内种入名为‘一线牵’的蛊毒,与白家人血脉相连。只要找到当初那位幸存者,取其一滴血液,再以蛊虫作引,或许能找到他的行踪。”

    然而天地之大,要找一个同他们毫无干系、行踪不明的人,无异于大海捞针。

    更何况这种蛊术对距离有所限制,一旦温知澜达成目的、离开凌水村,哪怕他们当真找到了白家后代,隔着天涯海角的距离,蛊虫也没办法互相感应。

    谢镜辞却是一愣。

    凌水村神秘蛊师的现身。

    韩姑娘自命案发生,便孤身来到村落,一直住在客栈之中。

    一线牵,春分,温知澜――

    她兀地出声:“小汀,你知道当年那位幸存下来的白家人是谁吗?”

    孟小汀亦是心有所感,挺直脊背:“我找找!”

    她的储物袋里装了不知多少八卦秘闻,一一搜寻之下,扒拉出了如山的纸堆。

    “我看看,五年之前,白家亡故五十六人,唯一活下来的,是年方十三的二小姐――”

    她语气一顿:“白寒。”

    白寒。

    裴渡蹙眉:“韩姑娘?”

    顾明昭神色更糟。

    “五年前,十三岁的女孩――”

    他终于敛去笑意,涣散的记忆回笼:“我好像见过。”

    时值春分,万物复苏,蛊虫亦是如此。

    身着白衣的少女神色淡漠,手腕被划破一道狰狞血口。血水止不住往下淌动,她却仿佛感受不到疼痛,漠然凝视着血滴成型,宛如丝线,将她引向海边的破庙。

    四下静寂,夜色四合,在漫无边际的黑暗里,隐约闪过一道人影。

    “白家人。”

    高大的青年立于雾里,白雾迷蒙,似是从他体内生长出来,浓稠不散:“既然已经找到我,就快把你那恶心的蛊术收起来,阴魂不散,烦死了。”

    他停顿须臾,看向她身上宽大的外袍,爆发出情难自禁的大笑:“也对……我上回见你,你还只是个小孩,短短五年修为精进至此,想必付出了不小代价,对吧?”

    随着笑声回荡,一阵疾风乍起。外袍被骤然吹飞,随着袖口晃荡,少女的双手若隐若现。

    那并非常人的手掌,骨瘦如柴、苍白如纸,在皮肤之下,隐约能见到蛊虫乱窜的影子。

    当初谢镜辞等人讨论到温知澜匪夷所思的修炼速度,头一个想到的可能性,就是用了以身饲蛊的法子。

    然而后来细细一想,邪骨已是绝佳资质,就算不用那种损人不利己的邪术,他的修为也能一日千里。

    可对于资质平平的其他人而言,以身饲蛊,是迅速增进修为的唯一出路。

    “把血肉喂给蛊虫,与它们融为一体……你已是不人不鬼的怪物。”

    男人嗤笑一声:“还特意赶在实力最强的春分来找我……二小姐,你真以为能是我的对手?”

    少女没说话。

    她静默不语,手中紧紧握着一个柔软圆润的东西,良久,用拇指轻轻摩挲。

    那是个女孩模样的人偶,圆脸大眼睛,身前一笔一划写着:

    [给韩姑娘:祝新的一年诸事顺利,开开心心。]

    这分明是最为重要的、只能送给一个人的娃娃,顾明昭送给她时,笑得腼腆却认真:“你独身一人来到这儿,就让它做个伴吧。”

    ……真是个烂好人,一如既往。

    她与那个人在五年前匆匆见过一面,他显然已经不记得她。

    然而真是神奇,哪怕没有了记忆,顾明昭还是会在见到她时,茫茫然道上一句:“我是不是曾与韩姑娘见过?”

    她听见那句话,心脏几乎跳出胸膛。

    “我以为你已经死了。”

    温知澜哼笑:“白家二小姐跳入嘉罗江,这则消息可是传得风风火火。”

    她还是没说话,暗暗催动体内蛊虫。

    在五年前,她的确想过自尽。

    温知澜一直隐瞒天生邪骨的事实,暗地里杀人无数。她姐姐察觉端倪,本欲劝他皈依正道,不料成婚多年的道侣对她毫无感情,眼看恶行败露,一不做二不休,屠尽整个白家,夺走了全部秘法。

    那日她恰巧外出游玩,于半途听闻噩耗。十三岁的女孩无依无靠,只能以身饲蛊,试图豁出性命,搏一个报仇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从那以后,她变成了只能住在暗处的怪物。

    血肉干枯、皮肤下隐约可见蛊虫,所有见过她身体的人,都难掩目光中满溢的恐惧与嫌恶。她无家可归,四处徘徊,在某一天,怀着满心愤懑与绝望,来到凌水村中。

    那是温知澜的故乡。

    温知澜当然早就不在其中,海边立着座荒废已久的神庙。

    她吞食蛊虫,剧痛噬心,疼得昏倒在地,醒来时已经置身于神庙。身旁站着个瘦削的年轻人,五官平平,瞧不出一丝一毫特色。

    他见她坐在角落号啕大哭,手足无措地呆立许久,等她哭得累了,便递来一块棉帕。

    “什么水风上仙,根本就没有用。”

    她止不住地更咽,眼泪一直流:“哪怕出了事,他们也从不会去管,只顾自己享福,世上那么多不公……神仙真是烂透了。”

    情绪激动的时候,蛊虫会四处逃窜,涌上她面颊。

    他一定见到了她古怪的身体,却并未像其他人那样连连后退,避之不及。

    那人沉默许久,笨拙为她擦去眼泪,忽然开口应声:“这水风上仙,的确没什么用――否则庙宇也不至于破落至此。”

    “与其崇拜那些虚无缥缈的神明,不如试着相信一把眼前的人,对吧?”

    她仰头,看见他咧嘴轻笑:“我叫顾明昭。小妹妹,你为什么哭?我比水风上仙厉害多了,倘若有人欺负你,准能帮你报仇。”

    他只不过是一介凡人,才没办法替她报仇。

    她只能靠自己。

    不惧怕她丑陋的模样,愿意对着她笑的人,如果早一点遇见就好了。

    那天她头也不回地仓促逃开,身体里的蛊虫剧烈生痛。

    时机、地点、境遇,与那个人相见的时候,全都不对。

    后来女孩眼睁睁看着身体被蛊虫蚕食,化作炼蛊容器,只能在每年春分悄悄前往凌水村,藏在大袍子里,站在远处看他一眼。

    或是送上牡丹花籽,或是随他登上那座人迹罕至的山,看着灵气四合,星空浩瀚。

    那都是属于她一个人的记忆,没有别人知道。

    至于那一瓶瓶的药,是她唯一的,也是最后能送给他的东西。

    只可惜最后的道别笨拙至极,她本想安慰他,却说出了断断续续、语意不通的话。

    她已经很久没和别人说过话了。

    今夜的东海狂风乍起,邪气吞吐如龙。

    在呜咽般的风声里,她正欲催动体内蛊虫,却听见一道熟悉的嗓音:“韩姑娘――不对,白寒小姐?”

    少女的双腿定在原地。

    她想伸手捂住面上涌动的青筋,却已经太迟。

    小跑着破开层层雾气,正气喘吁吁看着她的人,是顾明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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